建筑生產的特點是產品固定、人員流動,且多為露天、高空作業,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較差,不安全的因素隨著工程形象進度的變化而不斷變化,規律性差、隱患多。因此,建筑業屬事故多發行業之一,我們建筑施工企業,作為城市建設的主力軍,在促進社會進步,推動城市建設的同時,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我們施工企業的最根本的目標。但是,安全就是效益,安全就是我們的生命線,安全生產就是對我們的國家,我們的人民的最好的交待。
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”是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,安全管理是企業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,它包含施工現場的全過程、全方位和全體人員。因此,作為我們所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,要從講政治、保穩定的高度,以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,狠抓安全生產管理工作。
一、全生產責任制:
所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,就是以制度的形式,明確各級領導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,它是企業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,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,它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:
1、企業各級領導人員的安全職責。
作為我們建筑施工企業,它包括企業法人、分管經理、總工程師、項目經理、施工隊長、安全員等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。
2、企業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。
它包括生產部門、技術部門、機械設備部門、材料部門等,各職能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,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。
3、一線工人的安全職責。
它包括各工種:瓦工、木工、鋼筋工、架子工、電焊工、電工、起重工等工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。
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,對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的領導責任。
建立健全以上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后,必須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,定期對前一階段進行目標考核。
相關新聞
- 建筑安全基本知識有哪些
- 建筑工程污染防治
- 建筑工程的行業發展
- 建筑鋼結構主要使用哪幾種鋼材?